Jump to navigation
給付方式有二:
一、支票給付:開立指名以要保人為受款人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。
二、匯款:應給付款項將以現金匯款方式匯至申請書內容所記載之要
保人帳戶。
相容瀏覽器版本:IE11、Chrome 40、Firefox 40、Safari 9、Opera 20以上版本
地址:台北市100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6樓